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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郡蓝田中学2016-2017年度(第二届)“魅力教师”
评选活动方案
一、评选目的
为深入发掘“朴实沉毅”校训的时代内涵,坚持传承长郡教师的“不计得失、不甘落后、爱生如子、认真执教、终身从教”的五种精神,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和引导全体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、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,特举办2016-2017年度(第二届)“魅力教师”评选活动。
二、 评选说明
1、凡我校在岗教师均可参评。
2、每年度进行一次“魅力教师”评选,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当选“魅力教师”。
3、本年度评选不超过6人,奖励2000元每人。
三、 评选条件
1、人格魅力
爱国守法,敬业爱生,严于律已,乐于奉献,在学校中能发挥师德示范引领作用。
2、学识魅力
业务精湛,实绩突出,勤于学习,勇于创新,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或认可度。
3、个性魅力
举止优雅,志趣高雅,心态阳光,视野开阔,在学生中亲和力强、满意率高。
四、 评选程序
1、“魅力教师”提名人推荐(6月1日-2日)。年级组、学科组、年级学生分别从本组推荐提名人选(具体推荐名额见附表)。
2、“魅力教师”候选人确定及宣传(6月5日-11日)。领导小组根据各年级组、教研组、学生提名推荐情况,结合评选条件,在全校范围确定“魅力教师”候选人10人,并通过网站、云校园、海报广泛宣传和展示候选人的风采。
3、全校师生和家长代表投票(6月12日-13日)。每人限投6人,其中本年级不超过2人。
4、领导小组综合教师投票、学生投票和家长投票情况,结合评比条件,确定“魅力教师”6人。
5、公示 “魅力教师”入选名单,广泛听取教职员工、学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意见。
6、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。营造宣传氛围、组织专题学习、弘扬长郡教师精神。
五、评选机构
1、领导小组
组 长:李志华
副组长:张新平、廖伟华
成 员:邱盛德、刘清君、周宏良、邓毅、吴水升、郑荷
2、具体工作安排
(1)6月2日前,学工处和教务处分别组织年级组长、学科组长、学生干部开会布置提名工作;6月2日下午4点前将提名结果报办公室。
(2)6月3日-4日,候选人提供相关文字,办公室协助制作宣传海报。
海报负责人:周 妍
(3)6月5日-11日:宣传、展播候选人魅力风采。
(4)6月12-13日:投票
学工处组织全体学生和各班家长代表投票;
教务处组织全体老师投票。
长郡蓝田中学
2017年5月31日